中国e财网供应商高级会员协议

 

甲方:浙江数码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为了增强政府采购市场的透明度,使政府采购能有效地了解供应商,协助企业树立政府采购市场的知名度,扩大企业产品的销路,促进政府网上采购和交易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双赢的原则,甲乙双方在相互信赖的基础上,就建立固定的网络信息服务及网络增值服务合作关系,中国e财网的建设者——浙江数码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甲方)各供应商会员(简称乙方)就高级会员事项签定以下协议:

 

一、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一)可在中国e财网上免费发布本企业供给信息。

(二)可在中国e财网上不受限制地自由浏览和查询各种公开信息,包括国内外政府采购招标、邀标、询价等信息和一般采购需求等各类商情信息。

(三)根据双方意愿,推荐会员(及其5家分支机构)至中国e财网上已开通的国内任何范围内的政府采购网站,如符合相应资质条件,即可加入当地采购机构供应商库,在确定范围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免费提供中国e财网主页面和部分政府采购网站上一个月以内的logo(侧面)图标广告宣传服务,并可在定期出版的面向全国政府采购机构领导的《政府采购视窗》刊物上刊登免费广告一次(1/2页面)。

(五)中国e财网承诺为会员参与网上投标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服务。

(六)根据会员提供的资料,制作容量为十页的宣传主页一份。其中包括:企业简介、公司业绩、商品展示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的栏目内容。

(七)会员可获得中国e财网的5个5MB专用电子信箱,并可从中收取各类可定制的商业信息。

(八)可免费向中国e财网技术专家进行相关电子商务增值服务咨询,并在自愿的原则下进行全方位的友好合作,在双方协商基础上获得各类企业电子商务增值服务和市场合作、推广支持。

(九) 获得当地政府采购机关认证后,即可参加中国e财网上各地政府采购机关举行的网上采购活动,可以使用中国e财网上的招投标模块及询价采购模块,并可获得中国e财网定期进行的平台技术升级后所增加的各类新型交易功能,

(十)会员可向中国e财网技术专家进行相关电子商务增值服务咨询,并在自愿的原则下进行全方位的友好合作,在双方协商基础上获得各类企业电子商务增值服务和市场合作、推广支持,甲方提供商务培训(电子商务知识等)、采购咨询服务(联合进行网上采购方案的制定与执行等)。

(十一)高级会员可以享受到中国e财网上所有类型广告的优惠价格。

 

二、乙方义务:

(一)乙方承诺其在中国e财网的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相关信息的法律责任,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平等参与竞争。

 (二)乙方只可为其内部业务目的使用中国e财网提供的信息资料,为供其内部使用而下载入磁盘或其他存储介质及留存少量的印制本除外,不得复制、出售、出于商业目的披露或以其他方式再分发中国e财网提供的信息资料。乙方违反本条款而使甲方蒙受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并终止向乙方继续提供任何服务,同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乙方应按期缴纳会员费。

 

三、免责条款及有限责任

(一)乙方须运用并依靠乙方的技能来判断使用中国e财网解释商业信息时的风险。

(二)中国e财网的商业信息不得视为甲方为任何目的对任何人士、产品或服务的任何推荐或认可。

(三)中国e财网仅供乙方使用而甲方不发表任何声明或作出任何保证,无论是明示的或是暗示的。但甲方可对乙方的产品就适销性或任何特别目的的适用性作出说明,该说明不得视为甲方对乙方产品的保证。

(四)在甲方无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甲方对乙方因使用或不能使用造成损失,包括任何业务或盈利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有责任确保合法使用中国e财网提供的信息。

 

四、服务期限:自乙方正式获得高级会员身份的次日开始,至次年同日止,若乙方继续支付会员服务费时,服务期限顺延。

 

五、费用和付款方式:高级会员费金额     9800  ___/年(大写    __玖仟捌佰___________元),乙方应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一周内,按照本条载明的数额将全部费用汇入甲方帐户(开户行:中国银行庆春支行中大分理处,账号:4650517010000351,开户名称:浙江数码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时应连同以下文件以快件形式提交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款并文件到达后,甲方即为乙方登记网上高级会员身份并开通中国e财网信息浏览查询权限。

争议解决方法

双方友好协商,也可请求调解,若调解不成,可申请中国境内仲裁机构仲裁。

履行方式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果,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